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20年沈阳药科大学请介绍学校在江苏省的录取原则

2020年沈阳药科大学招生政策问答请介绍学校在江苏省的录取原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19 18:14:00 解决时间:2020-03-23 10:12

满意答案

3.问:请介绍学校在江苏省的录取原则

答:对江苏省进档考生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划分专业。要求考生选测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学业测试等级要求为:选测为AB,必测为“4C1合格”,如分数相同,则参考辅助投档分。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0-03-23 10:12

类似问题答案

2020年沈阳药科大学请介绍学校在江苏省的录取原则
3.问:请介绍学校在江苏省的录取原则答:对江苏省进档考生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划分专业。要求考生选测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学业测试等级要求为:选测为AB,必测为“4C1合格”,如分数相同,则参考辅助投档分。(阅读详细内容)
2020年沈阳药科大学请介绍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原则
4.问:请介绍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原则答: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即首先对排名在招生计划数内的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依投档成绩排序录取,若有退档,则顺延录取。(阅读详细内容)
2021年沈阳药科大学请介绍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原则
三、问:请介绍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原则答: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即首先对排名在招生计划数内的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依投档成绩排序录取,若有退档,则顺延录取。答案来源于:2021年沈阳药科大学招生政策问答(阅读详细内容)
2020年沈阳药科大学请介绍学校在“3+3”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
5.问:请介绍学校在“3+3”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招生的专业选考科目情况答:2020年,全国实行“3+3”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分别为: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和海南省。学校在“3+3”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均为以下两种情况:情况一:药事管理专业不提选考科目要求;情况二:除药事管理专业外,其他招生专业的考生必须选考“化(阅读详细内容)
2020年沈阳药科大学请介绍学校在“3+1+2”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
6.问:请介绍学校在“3+1+2”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招生的专业选考科目情况答:到2021年,全国实行“3+1+2”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共有8个,分别是: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学校在“3+1+2”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情况如下:注: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阅读详细内容)
2020年沈阳药科大学录取进行时在内蒙古江苏江苏省录取情况
(二)江苏省录取情况我们会尽快将录取通知书通过EMS进行邮寄,请各位考生一定要保持高考报名时预留的联系方式畅通,确保录取通知书及时到达。后,期待新生在沈阳药科大学开启新征程,期盼你们在为人类谋健康的道路上披荆斩棘,书写辉煌。答案来源于:2020年沈阳药科大学录取进行时在内蒙古、江苏录取情况(阅读详细内容)
2020年沈阳药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沈阳市报考点,学校不再统一组织现场确认,请考生自行到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②我校应届毕业生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沈阳市报考点,学校不再统一组织现场确认,请考生自行到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英语考生选择“2104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招考办”为报考点。日语考生选择“2101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招考办”为报考点(2020年沈阳市和平区招考办和抚顺市招考办将试点网上确认,具体要求及流程请查阅考点网报公告)。英语考生选择“2104辽宁省沈阳市沈(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沈阳药科大学硕士研究生现场确认时间: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阅读详细内容)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