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者,颁发沈阳药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药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授予学士学位;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颁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颁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2.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学校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3.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答案来源于:2020年沈阳药科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2020年沈阳药科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位授予与毕业派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