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导师应与研招网填报的报考导师一致。硕博连读考生如选择未列入研招网系统的新评导师,则以资格审查时确认的报考导师为准。考生须获得招生导师同意后才能参加考试,并按招生简章要求准备报考材料,确保报考材料真实,获得拟录取资格后统一上交研究生院。
2.各分科可根据学科特点及报名情况,组织招生导师对考生报考条件以及其它学术条件进行审查,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并出具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
3.研究生院对照《沈阳药科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与招生专业目录》的报考条件,负责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只能报考一种,如同时报考,资格审核时只能选择一种。
2020年沈阳药科大学博士研究生各分科和研究生院共同负责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