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原则:
在文化成绩不低于180 分,专业成绩不低于40 分的基础上,我校划定文化和专业成绩的低控制分数线;招生项目之间的录取分数不进行横向比较,上线考生依据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文化成绩/6×30 +体育专项成绩×70
对具备运动健将和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考试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分别降低50 分和30 分录取。
考生若已被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
(2)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音乐学(师范)专业
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
◆音乐表演专业
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表演专业
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舞蹈表演专业
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编导专业
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0.8+文化成绩×0.2)。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师范)、公共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专业
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2+专业成绩)。
(3) 辽宁省农村专项计划
录取批次:辽宁省普通类本科批次投档模式:平行志愿投档模式
招生专业:汉语言文学(师范)、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2020年沈阳师范大学特殊类型招生提示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