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培养登记表》(附件1)。所有报考或调剂学习形式为“非全日制”的考生均须提交;“全日制”定向考生无需填报。
2.《定向培养研究生信息变更表》(附件2)。仅限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录取时需变更为“定向”的考生填报。即在职工作人员,拟录取时不能转交人事档案且初试报考类别为“非定向[代码:11]”填写此表。不区分学习形式,即“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如需变更为“定向就业”均须提交。
在资格审查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2020年沈阳师范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其他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