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学校根据业务课一和外国语网络远程机考考试成绩划定小分分数线、总分分数线。机考达到分数线要求者,进入拟复试名单;学院对业务课二进行考核,向学校提交考核结果。业务课二网络远程面试考核,成绩不合格(低于60 分)者,无论复试结果如何,均不予录取,其考核结果等同于复试不合格。
2. 按考生总成绩排队录取。
3. 总成绩由初试中外语和业务课一的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后所得。初试业务课二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具体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外语+ 业务课一)´ 60%+ 复试成绩´ 40%
4. 根据《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安排博士生指导教师。
5. 导师和学生双方自愿选择原则。因名额限制,导师不能满足考生要求时,考生可重新选择导师。
6. 集体决策原则。各学科复试专家组要在充分尊重导师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考生成绩排序,集体决定拟录取名单及拟录取顺序,对未能录取的考生要给予明确的解释。
2020年沈阳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普招考类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