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各学科(学院)在前四类(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提前攻博、申请考核)考生完成学校下达的计划名额后,不再录取普通招考博士生。
2.具体考试方式及考试时间视疫情局势待定,确定后,将提前14天告知考生。
3.本年度普通招考制报名材料一律通过邮寄方式收取,考前不再进行现场确认。普通招考制考生需在5月30日前提交本人博士研究生报考材料,具体材料及要求如下:
①沈阳农业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应届硕士毕业生需在报名登记表“对考生报考的意见”一栏内由考生所在院(系、所)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签字,同时加盖行政公章。如考生未回学校,可以通过扫描方式打印盖章页,原件于开学后补齐。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硕士、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在学证明及预期取得学位证明(扫描件打印);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学信网学历学籍备案材料(纸质版)。
考生类型 | 研究生阶段 | 本专科阶段 |
已获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考生 |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
在校生 |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
⑤专家推荐信二份(其中一位须为拟报考导师,可由导师交至我校研招办)。
⑥硕士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可以是加盖培养单位研究生成绩专用章的成绩单原件,也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出成绩单并加盖所在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⑦政治审查表(可于入学时提交)。
注:受疫情影响,为保证考生安全,我校本年度资格审核中不需提供体检表,但考生入学3个月内,我校将对学生进行复核,如有疑问则按相关规定做休学、退学处理。
2020年沈阳农业大学博士生普通招考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