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博生的录取类别为非定向。
2.直博生奖助政策按照学校相关奖助政策执行。
3.已接收的直博生放弃拟录取资格的,个人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所报考导师及研究生培养单位同意后,于次年3月15日前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取消拟录取资格手续。
4.取得拟录取资格后,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资格或接收考核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入学前违反校规校纪、法律法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3)在入学前未取得毕业证书、学士学位的;
(4)不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或因身体缺陷、疾病而不能继续学习的。
5.本办法如有与教育部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有关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执行。
2020年沈阳建筑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博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招生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