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能力成绩评分表
序号 |
考核内容 |
考核方式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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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计本校教师,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在北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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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及以上期刊论文、两个版面以上省级期 |
1 |
发表论文 |
提交论文接受函、提交发表论文的杂志封面、封底、目录、论文的复印件,中文论文以CNKI 或万方检索到为准。 |
刊论文、一个版面的省级以上期刊论文分别计40 分、20 分、10 分。(第一篇乘以系数1,第二篇乘以系数0.8,第三篇乘以系数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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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期刊累计分数不能超过核心期刊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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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 |
2 |
竞赛获奖 |
提交参赛证明,或获奖证书复印件 |
1. 国家一等奖以上、二等奖、国家其它奖项获得者分别计:40 分、30 分、20 分; 2. 省级一等奖以上、二等奖项获得者分别计 15 分、10 分; 3.排名第一乘以系数 1,排名第二乘以系数 0.8。 |
3 |
发明创造 |
提交专利受理文件、专利证书复印件 |
1. 不记本校教师,排名第一、排名第二分别计20 分、10 分; 2. 排名第一乘以系数1,排名第二乘以系数 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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