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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经济与管理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2020 年9 月20 日经济与管理学院
附录1:考核内容评分标准
学院在考核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学业成绩和综合能力成绩,确定推免生的总成绩。
1、学业成绩:满分100分,乘以80%记入总成绩。学业成绩为平均绩点所对应的成绩,平均绩点以学校本科生绩点计算方法为准,对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进行排名并公示。
2、综合能力成绩:按百分制折算,满分100分,乘以20%记入总成绩。
综合能力认定范围包括发表论文、学科竞赛获奖、发明创造,具体内容为:
(1) 发表论文:不计本校教师,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在北大核心及以上期刊论文、两个版面以上省级期刊论文、一个版面的省级以上期刊论文分别计40 分、20 分、10 分;
备注:第一篇乘以系数1,第二篇乘以系数0.8,第三篇乘以系数0.6,省级期刊累计分数不能超过核心期刊高分数。
(2) 学科竞赛获奖:由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数学建模、大学生英语能力大赛、计算机博弈大赛、市场营销调研、网商大赛、大学生挑战杯创业大赛等学科竞赛省级以上奖励的且排名第一或第二的获得者评定如下:国家一等奖以上、二等奖、国家其它奖项获得者分别计:40 分、30 分、20 分;省级一等奖以上、二等奖项获得者分别计15 分、10 分。
备注:同一学科竞赛只取高级别;同一题目(或者题目特别相近的)成果获不同类别大赛的只取高级别奖;非官方的竞赛获奖按着下一级别同级奖项计算。每类累计不能超过高分;各类之间可以累加但满分高取100 分。
(3) 发明创造:主要指发明专利,排名第一、排名第二分别计20 分、10 分;
综合能力成绩评分表
序号 |
考核内容 |
考核方式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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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计本校教师,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在北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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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及以上期刊论文、两个版面以上省级期 |
1 |
发表论文 |
提交论文接受函、提交发表论文的杂志封面、封底、目录、论文的复印件,中文论文以CNKI 或万方检索到为准。 |
刊论文、一个版面的省级以上期刊论文分别计40 分、20 分、10 分。(第一篇乘以系数1,第二篇乘以系数0.8,第三篇乘以系数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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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期刊累计分数不能超过核心期刊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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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 |
2 |
竞赛获奖 |
提交参赛证明,或获奖证书复印件 |
1. 国家一等奖以上、二等奖、国家其它奖项获得者分别计:40 分、30 分、20 分; 2. 省级一等奖以上、二等奖项获得者分别计 15 分、10 分; 3.排名第一乘以系数 1,排名第二乘以系数 0.8。 |
3 |
发明创造 |
提交专利受理文件、专利证书复印件 |
1. 不记本校教师,排名第一、排名第二分别计20 分、10 分; 2. 排名第一乘以系数1,排名第二乘以系数 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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