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审查
考生须携带如下材料到相关学院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1. 《沈阳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 两名本专业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书。
3. 本人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4.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 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原件一份。
6. 其他材料:若存在学术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也可提供。
(二)学院考核
各学院可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复试内容:外语基本能力和专业考核。重点考查考生的外语能力、知识结构、专业知识基础、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和政治素养、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等等,复试满分100分。
复试结果由学院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由学校研究生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网上确认
拟录取考生在9月末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招网推荐免试系统(http://yz.***.cn/tm)进行待录取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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