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须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xy.***.cn/)进行公示。推免生对
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学校研招办将协同监察部门及时受理投诉和举报并做调查处理。相关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 考生所学语种必须符合我校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相应要求。
3.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4. 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5. 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6. 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024--25496237
沈阳工业大学纪委:024-25496002
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xy.***.cn
附件:沈阳工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
沈阳工业大学
2019 年9 月
附件【沈阳工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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