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考核各部分成绩均在60分以上的考生为合格,不合格考生不得录取。
导师与专家组根据考生综合考核表现决定考生是否通过考核,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后提出接收意见,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批准,批准合格后研究生院进行拟录取公示。
2020年沈阳工业大学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拟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