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考核各部分成绩均在60分以上的考生为合格,不合格考生不得录取。
(二)成绩合格的考生,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排序为导师录取权序号,第一轮录取按导师录取权序号,每名导师可在其成绩合格考生中录取一名考生(导师在其成绩合格考生中录取顺序由导师自定原则);第一轮录取后,如还有招生计划指标余额,则继续按剔除第一轮已使用导师录取权序号后的剩余录取权序号顺序录取,以此类推,直至招生计划指标用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考核工作小组进行审核后提出接收意见,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批准,批准合格后研究生院进行拟录取公示。
2020年沈阳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拟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