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提供的所有报考材料均应属实、准确,若因提供虚假信息被发现而造成取消考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2.因疫情防控工作,导致提交材料时单位意见或导师推荐意见无法填写、签字或者盖章的部分可以暂时空缺。专家推荐书无法填写、签字或者盖章的可以暂不提交。待疫情防控结束后,考生进入拟录取阶段再补全相关材料。
3.考生请及时与所报考博士生导师沟通,报考导师不同意报考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考生需在报名网站上传电子照片后打印《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签字前如发现填写有误的,请在博士研究生招考QQ群(群号:)中与研招咨询人员联系修改相关信息。
5.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预计4月23日前结束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学校将在报名网站给予考生通过确认。
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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