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录取原则
1、A、B类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C类根据考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学校予以免试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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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扩招工作安排
2020年沈阳工学院高职扩招考试地点:(辽宁省沈抚新区滨河路东段1号)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