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被录取的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报到,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不能提供者将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当在开学前三天内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学校将组织入学资格复查,对相关申请材料原件进行复审,并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申请资格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入学资格;体检不符合国家相关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
3、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我校学籍管理系统,按照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统一进行管理。第二学士学位生在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4、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须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须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应当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5、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答案来源于:2020年沈阳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2020年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第二学士学位入学与培养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