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定拟录取与备录取考生名单
按考生综合成绩总分和各专业招生计划,分“拟录取”、“备录取(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确定各考生录取情况。在6月中旬(具体时间以省考试院公布时间为准)提交至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服务平台。考生可同时被多所院校拟录取和备录取。
2.同分处理原则。
(1)普高招生考生
普高招生考生如某一专业录取低分出现同分时,参照以下成绩和科目顺序排序:优先录取语文、数学、技术、历史、物理5门学考科目换算总分高的考生;5门科目总分仍相同时,优先录取单门学考科目等第高的考生,科目顺序是:语文、数学、技术、历史、物理、地理、外语、政治、生物、化学。以上排序仍相同时,再依次按高中品德表现、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排列顺序,等级高的优先录取。排序仍相同的,按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单独考试招生考生
如某一专业录取低分出现同分时,依次按素质特长考评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操作成绩进行排序录取。
3.确定拟录取与备录取比例
拟录取考生人数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1确定;备录取考生人数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5确定。
4.考生选定录取学校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查询本人被我校(专业)录取情况。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可选定我校(专业)作为录取结果。考生一轮选择结束后,已被我校正式录取的考生,其他学校拟录取和备录取资格随之失效。如有缺额,我校缺额计划再按上述流程,根据备录取顺序递补。备录取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后再登录服务平台选定我校(专业),具体时间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选定我校(专业)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当计划已足额完成,或虽未完成但已无备录取考生时,该专业录取工作结束。当该专业实际参考人数少于或等于原定计划数时,录取人数按参考人数的90%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出现小数时四舍五入取整),不再设置备录考生。
5.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根据考生选择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录取名单在我校网站和浙江教育考试网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无异议,我校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2020年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学校高职提前录取方式采用双向互动选择,在6月中旬(具体时间以省考试院公布时间为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