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确保我校2020年综合评价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我校综合评价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落实“十公开”的工作要求,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确保综合评价考试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保障综合评价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三条学校全称: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国标代码:14222,在陕招生代码:8148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专科院校
办学层次: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学校简介
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开设护理、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助产、康复治疗技术、口腔医学技术、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并开设临床医学儿科方向班、口腔护理等多个特色方向班。学校先后被确定为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陕西省普通高校“一流学院建设单位”。
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全程负责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就业安置、就业跟踪等服务工作。学校通过拓宽国内外就业市场、“校企合作”、“订单式”培养、校园招聘会、以实习带动就业等方式方法,有效地促进了毕业生的就业安置工作,历届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已累计为全国各地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企事业单位输送了三万余名素质高、技术好、业务精的医药卫生人才。
学校实验实训室136个,共122000平方米。校外实习实训基地80余个,一所直属附属医院,四所非隶属附属医院。学校直属附属医院--西安医专附属医院位于校园西侧,占地约300余亩,一期设置床位1200张,环境优雅,设备先进,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为一体的现代化三级综合医院。为学校学生见习、实习、就业提供了可靠保障。
第五条办学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秦渡镇,邮编:710309
学校网址:http://www.***
第六条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综合评价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学校办公室、招生办、教务处、宣传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财务处、总务处、保卫处、综治办等部门和各系部组成。依次负责组织协调、招生宣传、现场确认、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文化素质测试、新生录取、报到注册、安全保卫等工作。
第七条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校招生办,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http://www.***/
招生咨询电话:029-
第八条学校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核准下达。
第九条综合评价考试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计划以陕西省教育厅下达为准。招生专业:护理、助产、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口腔医学技术。
第十条申请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以下简称普高生)或参加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报名(以下简称“三校生”),且符合资格要求。
2020年陕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综合评价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