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20年陕西艺术职业学院中专考试注意事项

2020年陕西艺术职业学院中专招生报名考试实施办法考试注意事项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01 01:40:00 解决时间:2020-06-22 16:14

满意答案

九、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须严格按照本专业视频考试内容及顺序进行录制。

2.光线采用室内自然光条件即可,录制保持顺光方向,光线明亮,请勿使用其他特殊照明装置。

3.场地空间应适合所展示的科目需要,避免背景杂乱,可使用伴奏音乐。

4.视频录制时服装得体,严禁奇装异服,考生不得用头发遮挡脸部、不得化浓妆及佩戴任何装饰品。

5.视频作品一镜到底,不间断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步录制,期间不得转切画面,不可美颜,不可特效处理,不允许对画面和声音进行任何后期制作与修改剪辑,保持素材完整真实。

6.视频中只允许出现考生本人,不得出现任何其他人员。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0-06-22 16:14
JE技校网推荐内容

陕西艺术职业学院

技校中专招生

大学招生信息

开设的专业

找不到你想要的学校吗?点击这里,查找你需要的学校!

类似问题答案

2020年陕西艺术职业学院中专考试注意事项
九、考试注意事项:1.考生须严格按照本专业视频考试内容及顺序进行录制。2.光线采用室内自然光条件即可,录制保持顺光方向,光线明亮,请勿使用其他特殊照明装置。3.场地空间应适合所展示的科目需要,避免背景杂乱,可使用伴奏音乐。4.视频录制时服装得体,严禁奇装异服,考生不得用头发遮挡脸部、不得化浓妆及佩戴任何装饰品。5.视频作品一镜到底,不间断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阅读详细内容)
2015年陕西艺术职业学院中专五年制大专专业招生注意事项
三、注意事项1、未报名的考生需提前到考点(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需提供3张1寸免冠照,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首页及考生本人页)。2、8月8日上午8:00前准时到考点,由学院组织参加体检(前一天晚10:00后不得进食、喝水),返回后参加专业面试。3、前期报名提供资料不全的考生,需在考试当天补齐相关资料。※如有情况不详者,请致电学院招就处电话:878(阅读详细内容)
2014年陕西艺术职业学院中专层面招生注意事项
三、注意事项1、未报名的考生需在7月26日上午8:00时前到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需提供3张1寸免冠照片,户口本复印件(户口首页及考生本人页)。2、未体检考生需7月26日上午8:00准时到考点,由学院组织参加体检(前一天晚10:00后不得进食、喝水),返回后参加专业面试。3、前期报名提供资料不全的考生,需在考试当天补齐相关资料。※如有情况不详者,请致(阅读详细内容)
2015年陕西艺术职业学院中专五年一贯制大专专业招生注意事项
三、注意事项1、未报名的考生需提前到考点(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需提供3张1寸免冠照,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首页及考生本人页)。2、8月8日上午8:00前准时到考点,由学院组织参加体检(前一天晚10:00后不得进食、喝水),返回后参加专业面试。3、前期报名提供资料不全的考生,需在考试当天补齐相关资料。※如有情况不详者,请致电学院招就处电话:878(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陕西艺术职业学院中专、五年制大专注意事项
三、注意事项1、未报名的考生需提前到考点(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需提供3张1寸免冠照,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首页及考生本人页)。2、8月11日上午8:00准时到考点,由学院组织参加体检(前一天晚10:00后不得进食、喝水),返回后参加专业面试。3、前期报名提供资料不全的考生,需在考试当天补齐相关资料。※如有情况不详者,请致电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陕西艺术职业学院综合评价招生注意事项
八、注意事项所有参加“综合评价”选拔的考生,需确保所交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若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一经发现,我校有权取消其申请资格;已经获得面试资格的,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校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阅读详细内容)
2015年陕西艺术职业学院五年制大专招生注意事项
四、注意事项1、未报名的考生需提前到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需提供3张1寸免冠照,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首页及考生本人页)。免冠照,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首页及考生本人页)。3、前期报名提供资料不全的考生,需在考试当天补齐相关资料。※如有情况不详者,请致电学院招就处咨询联系电话:※如有情况不详者,请致(阅读详细内容)
2020年陕西艺术职业学院分类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成立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小组,成员由院长、分管招生副院长、分管教学副院长、院长助理、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纪检监察审计处、后勤处、各系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成立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小组,成员由院长、分管招生副院长、分管教学副院长、院长助理、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纪检监察审计处、后勤处、各系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考试、录取等工作。招生就业处负责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职责:制定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录取章程、实施细则,具体负责报名、考试(阅读详细内容)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