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报到后,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2.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存在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将取消录取资格不予注册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第二学士学位专业为全日制学习,纳入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系统,不再享受学校本科生转专业政策。本专业教学管理工作由专业所属系(部)负责组织实施。
4.学生毕业时,完成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者,颁发山西医科大学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山西医科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证书内芯将加注“在我校汾阳学院××专业学习”信息。
5.在修业年限内,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不实行留级制度,毕业时颁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出具学习证明材料。
2020年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本科生培养与毕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