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陕招收艺术类专业的省外院校、组织艺术类专业课校考的省内院校,以及对考生文化课或艺术类专业课成绩有特殊要求的高校均须填写“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报送表”(见附件3),加盖学校公章后于2020年4月底前报送省招办。
2.录取规则的描述应简洁、清楚,如“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
到低分录取”“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课成绩不低于XXX分”。按综合分录取必须有综合分计算公式。同一院校同一艺术类专业必须使用相同的录取规则。
3.录取规则中的“科类”只能填“艺(文)”或“艺(理)”,不能填写“艺术(不分文理)”。
4.各招生院校报送的录取规则,必须与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学校招生章程一致。
5.各招生院校报送的录取规则中,与教育部及我省规定不符的内容,以教育部及我省相关规定为准。
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送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