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陕西省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评价方式,测试满分为500分。其中,文化素质测试300分,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200分,测试时间均为50分钟。
(一)文化素质测试
“普高生”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对“三校生”及其他不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进行文化素质计算机测试,成绩在各高职教育院校间通用。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换算按照A=50分,B=45分,C=40分,D=35分规则,6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含通用技术)折算总成绩为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
文化素质计算机测试满分300分,考试时间为50分,内容主要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
(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
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采取分专业类观看机测视频并参加计算机测试的方式进行,成绩在各高职教育院校间通用。
第十二条测试考核
已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的考生,均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三校生”及其他不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还须参加文化素质计算机测试,两项测试均实行校际联考。
考生须于2020年5月17日8∶00至21日18∶00,登录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校际联考报名系
统(网址:http://flks.***/cero/ssOnline.do?login),进行网上报名。
校际联考于2020年5月20日至28日进行,考生须按照报名时预约的考点及时间参加考试。各市(区)设有全专业类考点,考生可就近参加考试,无须跨市(区)流动。
第十四条我院于2020年5月31日17:00前,将预录取考生名单报送省招办,并将预录取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第十五条经预录取的考生于2020年6月3日17:00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注册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录取资格。
第十六条“普高生”总成绩=学业水平成绩+机测测试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三校生”及其他不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机测测试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按照不同类型划定录取控制线,确定预录取人数。
第十七条学院按不同专业及类型划定淘汰比例,淘汰比例以不低于实考人数的3%设定,按核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核算总分相同时,按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普高生”类)或院校文化基础测试成绩(“三校生”类)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院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院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也可按照规定调整其被预录取或录取的专业。
第十九条学院录取工作将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考试院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和规定,按相应专业类总成绩从高到低,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学费标准:5500元/学年;
住宿费标准:900元-1200元/学年。
第二十一条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2500元/年-3500元/年。
第二十二条勤工助学:学院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二十三条助学贷款:我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高可贷8000元的助学贷款。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经我院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宝鸡三和职业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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