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免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工作,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并组织有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推免工作通知精神,熟悉政策和学校相关规定。
2.在推免工作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阳光工程”,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务必做到全面摸底、准确计分、公正推选、公开程序、客观评价。不允许任何人在推荐免试工作中搞不正之风、徇私舞弊,凡有亲属为推荐对象的教职工,不能参加对其亲属的推荐、复试、审核等各环节的工作。
3.在推荐名单经学校审定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学生做出承诺。所有报送给教务处、研究生院的推免材料,必须经过认真审核并签署意见,做到真实、准确、无异议。对不负责任或弄虚作假者,学校将追究其责任。
4.调整优化工作程序。根据教育部推免工作安排,2014年起,推荐、接收工作在时间上分为互不交叉的两个阶段,推荐工作统一于每年的9月25日前结束,推荐工作结束后启动接收录取工作,接收录取工作统一于每年的10月25日前结束,推荐阶段招生单位不得进行与考生签订接收录取协议等接收阶段工作,接收阶段不得开展推荐工作。
5.健全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2014年起,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开通时间由研究生院另行公告),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6.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相关条件选拔优秀本科生予以推荐,现分配给各学院名额为预分配名额,均按1:1推荐,如本学院没有符合条件的学生,请将剩余名额尽快及时交回教务处,由学校统一安排。
7.为了加强管理,特制定统一的推免资格证明模版(见附件3,如有需要请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或教学秘书工作群群共享中)下载使用,不使用该模版者,一律不予审核签字。教务处每天下午3点-4点之间为校际交流推免生办理成绩审核及签字盖章等相关手续。
地 点:长安校区教务科(办公楼112室)
联系人:方 萱 秦金香 电话:85310334
8.本文件只涉及推荐工作,推荐环节时间非常紧张,请各单位务必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做好相关工作,按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关于推免生复试和推免后续相关工作请参照我校研究生院相关安排执行。
9.请各学院将本单位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于2019年9月12日(星期四)上午12:00前报教务处长安校区教务科(或雁塔校区教务科)。
附件:1.陕西师范大学2020年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表.doc
2.2020年获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学生信息汇总表.xls
3.陕西师范大学推免资格证明(模版).doc
教务处
研究生院
2019年9月11日
2020年陕西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学校公布推免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