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学院要按照教育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的录取规定和要求,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质、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根据学校下达的硕士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总成绩计算办法。各学院对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进行加权计算后得出考生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
(三)录取原则
1.各学院根据各学科专业复试合格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各学院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学院招生计划。
2.如采用复试“一票淘汰制”的学院或学科专业,应制定具有可操作的、明确的复试淘汰规则与机制,并提前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3.同等学力考生、跨专业考生的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4.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对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录取。
5.经确认不符合学科专业报考规定的考生,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经学院审查后一律不予录取。
6.参加我校组织的优秀生源预选拔的复试考生,须符合我校优秀生源预选拔要求以及各学院的录取要求方可复试录取。
7.所有考生获得拟录取资格后,在9月初考学后学校统一组织新生体检,凡体检结果不合格或无故不参加体检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如学院对考生身体状况有其他特殊要求的,学院须提交书面说明,经学校审核通过后予以实施,并在复试实施细则中加以明确说明。
2020年陕西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及体检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