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准划定复试分数线,按时公布公示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各学院要认真执行《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招生管理规定》)和《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分数线),在国家分数线基础上,综合考虑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精准测算、自主确定并经研究生处审核后公布本学院各学科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以下简称学科专业分数线)和其他学术要求,不得出台有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确定复试分数线后,要及时在学院网页上对进入复试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二)自主确定复试办法。经上级部门审批,我校确定2020年复试方式为现场复试为主、网络复试为辅。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复试工作方案,各学院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统筹考虑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结合自身学科特点,制定各学院复试办法及实施细则。
学校拟采取分阶段复试,共安排四个批次开展该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第一批复试时间为5月18日,复试对象为教育硕士一志愿考生,共158人(其中陕西生源地考生138人,本校及汉中市生源地考生100人);第二批复试时间为5月19日,复试对象为会计硕士一志愿考生,共53人;第三批复试时间为5月23日,复试对象为学术型考生,约230人;第四批复试时间为5月24日,复试对象为其他专硕考生,约85人。复试时间由各学院统筹考虑当地当下疫情形势、应急响应级别以及复试工作量等,按照分区分级、精准防控、错时错峰、防止聚集的要求,综合研判确定,复试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6月15日。
(三)科学设计复试内容。各学院要针对不同的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各学院要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立德树人,进一步完善复试考核方案,可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获奖情况、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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