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在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总规模内,根据综合评价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具有6科(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生物、化学)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优先录取的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
若总成绩相同,按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总成绩低于100分,不予录取。参加我院校际联考考生的低淘汰比例为5%。
2.考生录取专业遵循考生报考专业志愿顺序,新生入学后调整专业按照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2020年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校际联考预录取及报到注册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