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招生计划确定本次考试低录取分数线。
2、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按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心理测试不合格不予录取。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3、总成绩相同者优先录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考试成绩高的考生。
4、对于上述总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毕业考试成绩)仍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文化基础成绩中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专业科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专业科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如仍有排名相同情况,优先录取体能测试成绩较高者。
5、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考试成绩折算办法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采用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四科考试成绩A、B、C、D分别对应90分、80分、70分、60分,总分(百分制)=各科成绩总和÷科目数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采用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四科毕业考试成绩,成绩以考试得分与卷面满分比值记入(≥0.9计90分,≥0.8并<0.9计80分,≥0.7并<0.8计70分,<0.7计60分),如成绩以优、良、中、合格表示分别对应90分、80分、70分、60分,总分=各科成绩总和÷科目数。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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