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我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我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三条 学校全称:陕西工商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029,在陕招生代码:8106。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工商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陕西工商职业学院是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厅主管,教育部备案的公办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院现有会计、财务管理、物流管理、电子商务、酒店管理、空中乘务、金融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人力资源管理、工程造价、广播影视节目制作、烹调工艺与营养、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数控技术、学前教育、护理等41个专业。
第五条 办学地点:
1.郭杜校区办学地点:西安市长安区郭杜北街41号
2.太白校区办学地点:西安市电子一路253号
3.明德校区办学地点:西安市丈八东路九号
4.高新校区办学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9号
5.东大校区办学地点:西安市长安区东大
学院网址:http://www.***
招生咨询电话:029-81896100
第六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
第七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的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gszsjy.***
招生咨询电话:029-81896100(传真)
第八条 我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后下达。
第九条 综合评价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
第十条 报名对象
2020年陕西工商职业学院综合评价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