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根据考生录取总成绩、招生计划分类划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职业技能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2、专业确定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考生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根据下列顺序录取:理工类专业依据数学成绩录取;文史类专业依据语文成绩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报专业不能录取,其他专业未满情况下,择优调剂录取。
3、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备案。
4、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山西省2020年普通高考,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系列其他形式的考试和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0年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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