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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陕西服装工程学院综合评价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2020年陕西服装工程学院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10-11 18:55:00 解决时间:2020-01-02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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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1.已报名参加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普高生”);

2.已报名参加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的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及其他考生;

凡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必须参加各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第十一条考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20年3月2日9∶00至3月9日17∶00之间,根据我校综合评价和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及本人拟报考的专业类(我校涵盖17个专业类、40个招生专业),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二条测试考核及时间安排

根据陕招办[2019]28号文件关于做好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2020年高职综合评价招生测试分为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

1、文化素质测试:拟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普通高中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不再另行组织测试;拟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三校生”及其他考生,须于2020年3月11日、14日在我校参加文化素质测试,考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测试科目准考证。

2、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自2020年起,我省职业适应性(测试)实行校际联考,所有拟参加分类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需在3月5日-9日申请参加本人拟报考专业对应类(专业与专业类对应关系详见《校际联考专业目录》)的校际联考报名,我校考点拟设置文化艺术类、财经商贸类、计算机类、城市轨道交通类、教育体育类、护理公共卫生与健康管理类等专业类校际联考,具体测试联考科类届时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测试时间在我校官方网站公布。所有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取得专业类校际联考成绩,于3月23日前到我校选报所考专业类对应的专业后,方可参加我校对应招生专业的预录取。注;参加全省艺术类专业课统考或联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艺术类考生,可将统考或联考成绩作为艺术类专业的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并可参加我校相应艺术类专业的预录取。

第十三条:考核测评成绩构成

我校2020年综合评价考核测评成绩分为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满分为500分。

一、文化素质测试成绩

1、对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合计折算后满分为210分,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折算后满分为90分;

2.对“三校生”及其他报考专科层次的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300分,测评形式为:闭卷笔试,内容为一份综合卷,主要考察语、数、外的基础知识,不超出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大纲。

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

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机测每个专业类满分为200分,实行校际联考,各专业类机测视频将提前公布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考生可以提前观看学习。考生可参加1个或多个专业类的测试,但每个专业类的测试只能参加1次。主要考察考生的人文通识知识、职业兴趣取向及潜质、机测视频中的知识点。

第十四条 预录取

我校于2020年3月24日17:00前,将本校预录取考生名单通过陕西省高职分类招生考试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后,并在陕西服装工程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对预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第十五条报到注册

预录取考生于2020年4月2日17:00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校报到注册并现场确认,逾期不报到注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第十六条正式录取备案

2020年4月6日至7日,学校将为已报到注册的新生在省招办办理正式注册备案手续。省招办将在官方网站上公示我校正式录取新生名单,同时我校也将在招生网上公示正式录取新生名单。

第十七条“普高生”总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三校生”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以不低于参与我校实考人数3%的淘汰比例,确定录取人数。

第十八条招生监督:学校纪委为综合评价招生的校内监督机构。

第十九条各专业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在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教育厅备案的收费标准收费。

第二十条奖助学金

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500-3500元/年。

勤工助学:学校设立行政、图书馆、实验室等勤工助学岗位,补助500-1500元/月/人。镐京集团为大学生提供实习岗位,补助3000-5000元/月/人。

学校奖学金:学校设立专项奖学金,对于优秀学生、学生干部、获奖学生等,给予1000-15000元人。

企业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由校企合作单位资助,资助金额2000-5000元人。

第二十一条助学贷款:学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第二十二条对于农村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按照当年文件规定符合条件者,可享受学费、住宿费高出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限额部分全额减免以及6000元的助学金补助(包含国家助学金3800元)。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经我校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学校招生办负责解释。

陕西服装工程学院

2019年12月30日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0-01-02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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