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生入校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体育专业复测。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2.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学生要接受所在学院和运动队双重管理,既要按本专业培养方案完成专业学习任务,也要认真履行参加训练和比赛的义务。未能达到训练要求的,将依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予以处分。
1.严格贯彻教育部“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做好各项测试与录取工作,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维护我校良好的社会声誉与形象。
2.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在学校高水平运动员测试领导组统一组织下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测试工作。测试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守纪律,秉公办事,杜绝违纪行为的发生。
3.我校将对测试过程全程录像,从严查处替考、服用兴奋剂等严重作弊行为;
4.对于考生所提交材料及测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及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开展入学专业水平复测和复核,对于复测和复核不合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6.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入学后须遵守认定协议的要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运动队训练和竞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2020年山西大同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当年有关政策执行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