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申请退费,需具备:录取通知书(入学前)、收费收据、学生本人中国银行账户和身份证复印件(学生无银行卡的,提供同本户口本监护人的中国银行账户、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到招生就业办(开学前)或学生处(开学后)办理相关手续,经总务处审核后,退费至银行账户。
2、退费标准:
(一)学费、住宿费
1、缴费后未入读的,按学费、住宿费实交金额的80%清退。
2、缴费后入读未满半学期自动退学或经批准转学的,学费、住宿费按实交金额的50%清退,入读超过半学期的不清退。
3、弄虚作假、经学校复查不符合国家招生规定入学的,以及违反学校有关管理规定被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的、触犯刑法不能继续在校学习,以及私自离校的,其入学时所交任何费用均不予清退。
(二)课本费
学生注册缴费后,因故退学、转学,其入学时缴交的课本费一律不退。
(三)校服费
缴费后未入读的全额退还,已入读的不清退。
答案来源于:2020年汕尾市高级技工学校招生简章
2020年汕尾市高级技工学校退费办法和标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