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百分制)。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30%。复试成绩和初试总分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为: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折合为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70%)+复试成绩(百分制)×复试成绩权重(30%),初试和复试权重之和为1。
(3)录取顺序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020年汕头大学法学院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英语水平测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