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处负责具体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管理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
(三)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过程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选拔条件、选拔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
(四)申诉电话:(0754)86502346
传真:(0754)86500537
电子邮箱:o_jwb@***.cn
答案来源于:2020年汕头大学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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