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学士学位毕生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
九、入学复查
(一)被录取的第二学士学位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延期报到者,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说明延期报到原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延期报到申请经本人及家长签名后,扫描发送至邮箱o_zsb@***.cn。延期报到时间长不得超过两周,逾期不报到者,根据教育部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二)入学后,我校将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身体健康情况等方面复查。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复查合格、注册成为学校正式学生。
(三)报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核验: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录取通知书》;
3.大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本科成绩单;
5.本人签字确认的《汕头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招生报名表》;
6.英语考试等级证书;
7.科技创新参与证明材料、在学获奖证书;
8.考生个人档案材料。
其中,第4项、第5项、第8项原件均须交到报到点,由学校留存。
(四)第二学士学位新生入住须服从学校住宿安排。
十、招生监督
(一)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处负责具体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管理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
(三)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过程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选拔条件、选拔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
(四)申诉电话:(0754)86502346
传真:(0754)86500537
电子邮箱:o_jwb@***.cn
十一、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
邮政编码:515063
学校网址:http://www.***.cn
本科招生网:http://zs.***.cn
联系单位:招生就业处
招生办公室咨询与联系电话:(0754)86503660
传真:(0754)82510510
电子邮箱:o_zsb@***.cn
图文传真:(0754)82510510
十二、本招生简章如与上级有关规定不符,则以上级规定为准。本招生简章由汕头大学授权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2020年7月23日
附件1-汕头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招生报名表.doc
附件2--汕头大学考生线上考试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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