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薪酬待遇在站期间人事档案(含工资关系)转入我校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按学校正式职工工资福利待遇执行(若进站前工资标准低于副教授的,享受副教授待遇),并发放博士后津贴每年5万元;人事档案(含工资关系)未转入我校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每年发放博士后津贴5万元。在职职工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除享受原有工资、福利等待遇外(须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任务),每年发放博士后津贴2.4万元。在国家政策许可情况下,合作导师可根据合作研究情况,一般每年提供专家指导费1万元。
2.科研经费学校为在站期间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科研经费10万元。
3.项目资助 学校对获得国家博士后科学基金和河南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者,按有关文件规定给予资助。
4.科研奖励博士后研究人员以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或取得的成果、专利等,按照学校科研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5.博士后住房学校为在商丘市区没有住房的博士后提供博士后住房补贴。
6.科研条件 学校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办公室、实验室及有关技术资料,办公室连通校园网、安装国内长途电话。为每位博士后配备台式、笔记本电脑等必备的办公机具。
2020年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与郑州大学联合博士后研究在站期间待遇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