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档比例:
(1)对口类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省招生考试机构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则按规定执行。
(2)高职单招类投档,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划定录取控制线。
2.录取原则:
(1)专业录取。对口类和高职单招类均按此原则录取。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录取未满并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专业;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在专业调剂一栏中,考生未填“同意(是)”或“不同意(否)”的,一律视为“不同意(否)”。
(2)优先级别。考生分数相同时,按科目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对口类科目顺序为对口综合、对口数学、对口语文、对口外语;高职单招类科目顺序为职业技能测试、文化素质测试(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退档。不符合我校录取条件且不服从调剂的,给予退档处理。
3.对有政策照顾加分或降分考生的处理。
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处理。
答案来源于:2020年四平职业大学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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