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对象:本区户籍或居住在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区外户籍,满7—15周岁中重度智力残疾少年儿童。
(1)转入转出,按程序办理学籍手续。
(2)未能提供免学、缓学证明的,按义务教育阶段对应的年龄编入相应的年级。
(3)普通小学毕业的持相应等级的残疾证的智力残疾儿童少年,经评估,由同区教育局统一投档入本校,安置在七年级。
2.招生人数:按实际符合条件的转学、小初转衔安置人数。
2020年厦门市同安区特殊教育学校秋季义务教育班(培智二-九年级)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