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按照“公平公正、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2.考核成绩(含笔试和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结果可于2020年6月中旬在我校招生办网页查询。录取通知书于2020年6月下旬寄发给考生本人。
3.持预毕业证明参加考核者须在2020年7月15日前将高学位学历证书扫描件发送至gatzs@***.cn,我校招生办公室将在收到考生高学位学历证书扫描件后向录取学生寄发正式录取通知书。
4.学生于2020年9月中旬入学。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和健康状况等的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020年厦门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港澳台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选拔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按“报考资格”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