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如报考了几所学校且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必须在2020年5月20日前作出取舍并告知我校相关情况。否则,若发现考生被重复录取,我校将取消该考生的录取资格。
2.录取为非定向类别的非应届(含应届在职)考生必须在2020年6月10日前将辞职证明(或无工作证明)和人事档案提交给录取学院(研究院),逾期将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
3.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考试中心负责博士研究生的报名考务工作。招生办公室位于厦门大学颂恩楼三楼,考试中心位于厦门大学颂恩楼五楼。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联系方式如下:
招生办公室:电话:0592-2188888传真:0592-2180256
E-mail:zs@***.cn网址:http://zs.***.cn
考试中心:电话:0592-2184166传真:0592-2184117
E-mail:kszx@***.cn网址:http://kszx.***.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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