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投档考生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
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考”)成绩的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没有语文、数学学考成绩的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对进档考生原则上录取其第一专业志愿。因考生体检等条件不符合其第一专业志愿的专业要求时,即录取其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均不符合其填报所有专业要求时:如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予以退档 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的,调剂到同一单招分类下的其他适合专业予以录取,若考生条件均不符合该单招分类下招生专业要求时予以退档。
3.一志愿录取缺额时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进行二志愿征集。
4.考生总分为“0”者不予录取。考生成绩中语文、数学有一项成绩为“0”或“缺考”者不予录取。
5.新生报到后,学院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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