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河北省招生委员会的要求,实行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在总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有学考成绩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单科成绩,若语文、数学成绩相同,则比较外语科目学考成绩,若仍相同的,比较职业适应性自我评价表,择优录取;没有学考成绩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单科成绩,如单科成绩相同,则比较专业课学习证明表,择优录取。
2020年石家庄经济职业学院普通高职单独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