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为200分,普通考生由法学通论100分、民法学100分组成;退役士兵考生由英语100分、政治与民法学100分组成。
二、依据总分高低,按招生计划录取。
三、普通考生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含)以上者,在招生录取总分中加5分录取;退役士兵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含)以上者,在招生录取总分中加5分录取。
四、同分规则:考试总成绩同分条件下,普通考生按法学通论成绩高的优先录取;退役士兵考生按英语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五、未获得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计算机补测考试,补测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计算机补测成绩合格是录取的前提条件,不参加计算机补测或计算机补测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法学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报名考务费标准
报名费14元、考试费每门26元。(沪价费〔2002〕8号、沪财预〔2002〕8号)。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冬令困难补助、临时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凌云奖学金、上好佳奖学金、生乐奖学金、退役士兵奖学金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咨询电话:021-39225523)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专升本”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39225153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 http://www.***.cn/
招生工作办公室官网:http://zs.***.cn/
招生微博:http://***/shuplzsb/
咨询电话:021-39225175,39225177
招办邮箱:zhaosheng@***.cn
十六、其他须知
录取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的,预计于8月中旬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必须按期获得专科毕业证书,报到时未获得专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其录取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复查,经复查合格的考生才能取得我校学籍;复查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020年上海政法学院专升本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