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应当诚信复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考试工作人员关于网络远程考场打开视频候考、进场、离场等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及其他相关网络远程场所的秩序。
(二)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保密管理规定,除考务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任何人员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者网络直播,不得传播复试试题等复试内容,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考生应当认真遵守《上海政法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对违反招生管理规定和考场规则等纪律要求,影响招生公平、公正的考生,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予以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考生的违规、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考生人事档案。
(四)依据“两高”2019年发布的《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硕士生招生复试中组织作弊、替考等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刑事案件,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定罪处罚。
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处、信息办
2020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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