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有续贷意向的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于6月底前在学校官网学工部网页下载并填写《关于未在学校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情况说明》,填写后由辅导员确认签字,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收齐于6月25日前交到学工部资助奖励中心,统一盖章。
2020年上海政法学院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未在学校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情况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