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考生报名和疫情防控情况,对于材料审核通过的考生予以录取,如材料审核通过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以考生本科期间平均学分绩点(以成绩单上的为准)为依据择优进行预录取。如遇考生本科期间平均学分绩点相同的情况,则以考生全国大学英语考试成绩(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优先于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大学英语等级相同,分数高者优先)从高到低依次进行录取。
招生工作办公室将拟预录取考生情况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决定是否予以录取,并将拟预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将予以正式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0年上海政法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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