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监察小组,负责对考试、录取全过程监督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相关二级学院分党委(党总支)在学校监察小组的指导下,负责对所在学院的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考试过程中所有涉及考生成绩评定的环节必须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由研究生处负责保存,以备查验。
3.考试分数线、考试工作方案、拟录取名单等信息按要求及时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4.学校将在新生入学3个月内,对考生在考试时所提供的各项资格审查原件以及考生的专业能力进行复核,如查实在材料提供、复试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的,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2020年上海体育大学面向港澳台地区硕士博士研究生监督机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