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60号)关于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0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其中: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7门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全部合格(以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考试成绩为准)。
2.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3门合格性考试成绩须全部合格(含“不合格”但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后“合格”),同时须符合以下专业对口要求:
序号 | 考生在读中职专业(符合其中一个即可) | 对应报考专科 招生专业 |
01 | 120100 会计 120200 会计电算化 | 会计 (连锁企业财会审) |
02 | 121200 国际商务 121200 国际商务(中澳合作商务管理) 121300 商务英语 | 报关与国际货运 |
2020年上海商学院上海市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选拔对象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