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资助
1.关于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请阅读《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我校各类资助政策及申请流程详见学生工作部网页http://www.***.cn/xsgzb/.需申请的困难学生,请在报到前,按要求准备好由家庭所在地街道(或乡镇)民政部门出具的《高等学校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表格请用黑色水笔填写,内容请填写完整,涂改、信息不全、无盖章的证明无效)及相关家庭情况证明材料。报到入学后,请将相关证明材料交给所在班级辅导员。
2.新生报到时,学校为不能及时全额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绿色通道”,请凭有效的《高等学校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到绿色通道”接待点按规定程序办理“分期缴纳学费相关手续。
3.非上海生源困难新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可至生源地县级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手续,以解决学费缴费问题。确定成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本学年学费将不用存入银行卡中,等贷款下放后统-抵扣。报到时,请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交至“绿色通道”接待点。
(二)新生奖学金
《上海商学院本科新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稿)》为鼓励优秀高中毕业生进入我校勤奋学习,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上海商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审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修订本科新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如下:
1.奖励对象
凡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本科优秀新生
2.设奖等级及金额
全额奖学金:5000元/人/每学年度2.荣誉奖学金:3000元/人/每学年度
3.名额分配及评选标准
(1)名额分配:全额奖学金50人、荣誉奖学金50人。
(2)评选标准:第一学年度(新生)按照考生所在省(市)高考录取分数排序确定(在中学阶段无不良表现纪录);第二学年度开始,全额奖学金(荣誉奖学金)按照学校综合奖学金一等奖(二等奖学金)评定细则执行,同时可获综合奖学金荣誉证书。第二学年度开始达不到考核标准,终止余下年度奖励但可参加学校其他类奖学金评选。
4.组织工作
新生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参照《上海商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审条例》执行。
5.评审时间
第一年度,在新生录取时进行:第二学年度开始每年9月份进行。.
6.其它规定
(1)对未按时报到的获奖新生取消评奖资格,对弄虚作假的获奖新生取消获奖资格并追究责任。
(2)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详细情况参见上海商学院学工部(处)网站。
答案来源于:2020年上海商学院本科新生入学手册
2020年上海商学院本科资助和新生奖学金类似问题答案